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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2006年度重点培育品牌企业的通知
2006-06-27 10:14  文章来源:柏乡商务编辑部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各设区市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自2006年7月开始,组织开展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活动(具体方案另行下发)。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活动,重点利用商务部安排的品牌发展专项资金和我厅相关扶持政策,开展以建设我省自主品牌为主题的 “河北畅销品牌”评选、扶持品牌企业参加拓展国内外市场、利用主要媒体开展品牌建设宣传活动、在大型商厦建设“河北品牌销售专区”、组织品牌企业管理人才培训工作和建设品牌发展信息服务平台等系列活动,并组织参加商务部“中国畅销品牌”评选活动。活动的主体将围绕“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重点品牌培育企业”开展。请各设区市商务局在原参加商务部“商务新长征”石家庄站活动的43家企业基础上,再推荐2—3家企业候选。省商务厅将按照条件要求选定50家企业为2006年度重点品牌培育企业,参加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候选企业的基本要求:一是所推荐的企业、产品和服务品牌为自主品牌;二是获得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称号;三是推荐的企业产品获得市级以上产品质量奖称号;四是推荐的企业为本地政府重点扶持发展的企业;五是企业产品或服务在本行业的市场占有份额较高。

  二、拟推荐企业(含原推荐参加商务部“商务新长征”石家庄站活动的43家企业)需要报送的相关资料(供制作专题片上河北卫视和中央电视台播放用):1.填报《品牌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2.以电子文本EPS格式(矢量图)报送品牌标识;3、提供企业现有的企业形象宣传片和企业广告片;4、提供企业负责人相关详细资料(视频、图片、文字);5、企业品牌产品资料(视频、图片、文字);6、企业发展和品牌建设相关资料(不少于3000字,WORD文档)。

  三、拟推荐企业务必于6月28日下午5:00前,将上述资料刻录成DVD光盘,直接报送至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其中,原参加商务部“商务新长征”石家庄站活动的43家企业报送材料要求中的第3、4、5项内容;新推荐企业报送1—6项全部材料。

  联系人:赵励超 0311—87909580 13333115798
      张贺成 0311—87909573 13333112345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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